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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及我校《华北电力大学201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依据,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环境学院)201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王祥科

    成员:赵毅、彭林、王素华、艾玥洁、汪建军

    秘书:陈中山

    职责: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及要求,制定环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组织工作。

    2、复试督导检查组

    组长:马小勇

    成员:何杰涛、文涛

    职责:负责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及检查工作。

    二、复试教师组成信息

    环境学院复试分为环境与化学工程系复试小组和环境研究院复试小组两个复试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环境与化学工程系复试小组:复试人员共10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5人。

    环境研究院复试小组:复试教师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人、其他人员3人。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

    (1)环境与化学工程系考生

    资格审查时间:3248:30--11:3013:00--15:00

    资格审查地点:主楼C522

    资格审查负责人:陈老师 电话:010-61772865

    (2)环境研究院考生

    资格审查时间:3248:30--11:3013:00--15:00

    资格审查地点:主楼C522

    资格审查负责人:郑老师 电话:010-61773885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复试前,我院将安排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指导考生填写并收回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学生证需复印照片页、注册页在同一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华北电力大学 2017 年硕士入学考试政审表1份。

    (3)初试、复试准考证。

    (4)国家六级证书(或专业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6)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7)复试费100/人。

    (8)体检费105/人。

    具体资格审查要求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jsy.ncepu.edu.cn/zsxx/sszsxx/98426.htm

    四、复试分组及时间、地点安排

分组

类型

代码及专业名称

地点

面试时间

1

综合面试+口语测试

(环境与化学工程系)

083001环境科学

085229环境工程

教四B405

2017/3/25

8:30

2

综合面试+口语测试

(环境研究院)

083002环境工程

085229环境工程

教四B401

2017/3/25

8:00

 

    五、复试工作人员培训

    综合面试前环境学院组织招生工作组、复试督导检查组以及面试组成员老师进行复试录取工作规则培训,协商制定综合面试、英语口语内容和测试方式,确保测试程序、内容、形式及评分标准的一致,保证测试过程的公平和公正。考生的顺序将在复试工作组的监督下通过电脑随机排序,排序结果将于测试开始前张贴在面试教室门前。

    环境学院对复试测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要求面试组成员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复试教师着装要严肃,复试过程中不要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2)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中途不得缺席,必要时可以集中休息;

    (3)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填写要尽可能详细、完整。复试成绩不得涂改,必须修改时需有责任人签名;

    (4)参加复试的老师若上课时间和复试时间冲突,请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

    六、综合面试内容及评分细则

    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以口试形式进行,面试顺序按照现场公布的名单顺序进行,满分100分。每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组老师所提问题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

    (2)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实验理论和方法相关知识掌握;

    (5)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举止、表达、礼仪等。

    面试评分细则:

    (1)考生申请材料(40分):对考生本科毕业学校及专业(10分)、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包括六级成绩)(10分)、学分绩点及综合排名(10分)、科研成果证明书以及学习中的获奖证书(10分)等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查(60分):专业理论(25分),研究能力(15分),实验能力(10分),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10分);

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根据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等分别独立给出分数,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七、口语测试组织形式和评分细则

    英语口语测试,满分为30分,由指定的专业测试老师负责,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平性;学生需要介绍自己的学习、生活和专业兴趣情况,回答相关问题等。

    口语评分细则:

    (1)自我介绍(10分):语音语调、语法及用词、语言流畅度、完成任务情况。

    (2)综合测试(20分):语音语调、流畅程度、语言表达、条理逻辑、准确程度、完成任务情况。

    八、录取

    1、成绩的使用

    (1)复试的满分为250=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3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6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低于 150 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130 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 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201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如果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全国统考总成绩(全国统考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和全国统考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数学(业务课一)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九、监督和复议

    考生对我院组织的复试程序、复试过程、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持有异议的,请向我院复试督导检查组提出复议请求。

    环境学院复试督导检查组的联系电话:010-61772864

    复试录取阶段我院的接待电话为:010-61772865

华北电力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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